女兒還是自己的女兒

我在中國大陸出生,台灣成長,唸完大學後,一九六一年來美國繼續學業的。跟先生在新澤西郊區定居,一住三十年有餘。我們有一兒一女。女兒安梅,美國土生土長,從小個性直,脾氣強,欠嬌姿媚態,頗似當年乃母。她功課一直很好,是老師的寵兒,在同學間卻風頭不健﹔有些來往的女同學,沒有真的交過所謂的男朋友。偶有落寂寡歡不群的情形,我推想,除了少年維特的煩惱外,身為班上唯一的東方面孔,孤掌難鳴,也難免不時會被同學斜眼看待罷﹖

高二那年暑假,安梅去哈佛選讀數學,認識結交了一個從加州去的女同學。短短兩個月,就好得難捨難分,死去活來似的。此後,書信頻繁、長途電話不絕外,安梅且省下零用錢,自資請此女從西岸飛來東岸,同赴一場音樂會﹗我見狀大奇,搖搖頭,以為又是她叛逆不馴表現之一。(這段情,大概純係安梅片面促成的,後來也就不了了之了。)

大二的寒假,安梅回來,一天晚上,臨睡前,她拐彎抹角地告訴了我,她是同性戀者。驚詫之餘,我問她,怎麼知道是﹖會不會是過渡性的﹖她說是經過長期的摸索、掙扎,才有如此結論,口氣很肯定。我將信將疑,一夜輾轉,第二天告訴了她爸爸。

有什麼感受﹖先是驚﹕因為沒有接觸過這個題目,平地一聲雷。多少有些失望﹕替她、替自己編織的一些夢,滅了。主要是憂﹕擔心她的安危、怕她被歧視,在人生的路途上因此更多折磨。也有點兒慶幸﹕她信任我,才敢推心置腹地跟我坦白直言。

這以後,安梅開始了再教育我的工作﹕介紹各種書刊雜誌、跟她的朋友交談、參加同性戀組織的活動等等。我對她的愛和關懷,沒有因此變質,我們之間的關係,反而更親近了,因為沒有顧忌隱諱,可以無話不談。接受了解了女兒的性向以後,我在同性戀者聚會的場合,也不再覺得格格不入了。這就好像華人跟華人交往,比跟洋人交往,少一層隔閡一樣,因為我們有共同的背景。我跟我先生的兄弟姐妹,和我們要好的朋友,都知道安梅的性向。不太熟的人如果問起有無男朋友的事,我也不忌諱直言。要是同性戀這個話題出現,我會表達自己的立場,可也不期望眾人都立地成佛。

每個同性戀者或其父母,都會有一段迂迴的心路歷程。我自己呢,卻並沒有經過什麼大風大浪﹔這大概跟我粗枝大葉、不太拘泥習俗時尚的個性有點兒關係。一旦我自己心平氣和了,問題就解決了。我想大多數的父母,發現子女是同性戀者,除了本身衝擊矛盾外,還有很多面子上的顧忌﹕家門不幸啦、祖上蒙羞啦、親朋鄰居間還有什麼臉見人啦,似乎天馬上就塌下來了。

女兒同性戀,不是有意叛逆,要跟父母作對。做父母的呢,但求做人問心無愧,外力於我何有哉﹗自己女兒活得心安理得重要呢,還是別人的閑言閑語重要﹖我希望女兒昂首挺胸大大方方地活下去呢,還是要她一輩子偷偷模模小心謹慎地做偽君子﹖做後盾支持她呢,還是施壓力、反對她、為難她、大家痛苦而至兩敗俱傷﹖女兒還是同樣的女兒,難道知與不知之間,就天翻地覆、本末倒置了麼﹖

安梅的母親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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